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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纳银行发布通知规范外汇交易的领事提醒

2025-09-01

       2025年8月27日,加纳银行发布《未经授权的外汇交易》的通知。中国驻加纳使馆郑重提醒在加中国公民和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防止自身利益受损。主要内容如下:

《2006年外汇法案》(第723号法案)严禁无许可证或未经授权的外汇交易活动(黑市交易)。其中包括使用外币定价、报价、发布广告、开具收据、收受外币、使用外币(特别是美元)支付商品和服务费用。

从事此类活动的公共及私营机构和个人应立即停止有关做法。

加纳塞地是加纳唯一法定货币。除非获得加纳银行正式许可或授权,加纳居民不得用任何外币为商品或服务定价、做宣传、开发票、收付款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学费、车辆买卖及租赁、房地产买卖及租赁、机票、国内合同、零售购物、在线销售、酒店住宿等。

外币发票仅可开具给外籍人士或非居民,且此类交易所得款项应存入银行的外汇账户。发票上引用及适用的汇率必须反映商业银行现行市场汇率,并以加纳银行公布的参考汇率为基准,不得随意确定。

合法境外支付所需外汇可通过银行系统进行转账,但需符合监管规定及商业银行内部流程。

加纳银行将持续执行合规要求,违规者将受到制裁及相应法律惩处。


信息源:中国驻加纳大使馆